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益行百校,我为家乡代言”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11-10   编辑:程桂香   来源:文化艺术学院    点击:[]


我校文化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江苏省乡村发展基金会·助学助农公益基金开展“益行百校,我为家乡代言”活动。本次活动旨在搭建一个广阔的平台,鼓励每一位同学化身家乡的代言人,将家乡的风土人情、特色美食、悠久历史以及蓬勃发展的新面貌,以最热情、最生动的方式展现给全校师生乃至更广泛的群体。

一、活动地点

文化艺术学院

二、活动时间

宣传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13日

评选时间:11月13日-11月20日

三、活动对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全体师生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活动的同学在官方提供的评选平台上传代言作品即视为报名。报名者需加入活动咨询群(见文末图片),以便活动评选平台的发布、活动答疑以及后续学时、奖品的发放。

五、评选阶段

11月13日-11月20日为评选阶段仍可报名,以最终爱心积分排名为准。

六、活动荣誉

本次活动分为一星代言官(10名),二星代言官(11-30名),三星代言官(满60家乡代言值);从一星代言官中抽取代言值最高的三名选手,分别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七、活动奖励

一等奖:平板电脑+省级荣誉证书+10h志愿活动证明+3pu分

二等奖华为蓝牙耳机+省级荣誉证书+8h志愿活动证明+3pu分

三等奖华为蓝牙音箱+省级荣誉证书+6h志愿活动证明+3pu分

一星代言官省级荣誉证书+6h志愿活动证明+名义捐赠10份学习物资+3pu分

二星代言官市级荣誉证书+4h志愿活动证明+名义捐赠3份学习物资+2pu分

三星代言官活动参与证明+2h志愿活动证明+名义捐赠1份学习物资+1pu分

八、活动内容

(一)比赛阶段

1.报名参与活动的同学在官方提供的评选平台上传代言作品后,可以邀请身边同学以及好友进行爱心助力,每人每天可助力一次,扩大乡村景区和农产品的知名度,以达到向外界普及和重视家乡及家乡农副产品的目的。

2.平台最终汇总参与同学的爱心代言值进行排名,由江苏省乡村发展基金会·助农助学公益基金向表现突出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奖品等。

注:爱心助力是指在活动方提供的平台上进行点赞助力。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围绕“我为家乡代言”为主题,以“图片+文字”的形式上传到官方平台参与宣传评选。

2.图片内容须以家乡农特产品、特色风景区或者家乡名胜古迹等能体现家乡特色、实现为家乡宣传的效果为主。

3.原则上以原创作品为主,如借用他人作品需经作者同意授权使用,并标注来源出处。

4.文字内容需围绕图片内容作文案说明,不限字数,以达到最佳宣传效果为主。

九、注意事项

1.活动参与者不违反法律,活动思想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字内容不携带任何侮辱性语言。

2.活动参与者上传的作品严禁抄袭他人,且不得恶意刷取代言值。

3.本次比赛旨在弘扬雷锋精神,鼓励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服务的队伍中,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请不要有任何形式的曲解初心、攻击工作人员的行为。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校文化艺术学院、江苏省乡村发展基金会·助学助农公益基金所有。


文化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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